我關心,因為你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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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不隨年齡增加,繳費20年,享20年身故、完全失能保障。
走路不只賺健康
透過最高10%回饋金的獎勵,激勵你養成健走的習慣,讓保險不只是保險,是你健康生活的一部份
不分疾病意外皆有保
凡因癌症、車禍、心臟病、腦溢血、心肌梗塞、過勞、火災、肺炎等原因致成身故、完全失能皆可理賠
你所不知道的百萬人生
註:假設以30歲富小姐,投保「富邦人壽e起動網路投保定期壽險」100萬元保額,保障年期20年、繳費年期20年計算,並當年度有效健康步數達10,000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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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項目 | 給付金額 |
---|---|
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 |
第2保單年度起: 年繳方式之標準體保險費*3%: 當年度有效健康步數記錄期間最多步數之120天,平均步數≥6,000步 年繳方式之標準體保險費*5%: 當年度有效健康步數記錄期間最多步數之150天,平均步數≥8,000步 年繳方式之標準體保險費*10%: 當年度有效健康步數記錄期間最多步數之180天,平均步數≥10,000步 |
身故/完全失能 保險金 |
第1~2保單年度: 年繳保險費總和*1.02 |
第3~20保單年度: 給付保險金額 |
(*本保險商品之保險範圍、詳細給付內容或條件限制,請參閱 保單條款)
有效健康步數怎麼算?
愛美小資族/富小姐
30歲富小姐,工作的大忙人,沒時間運動,每天通勤上下班的步行的步數平均可達 6,000步左右。
投保「e起動網路投保定期壽險」保額200萬元,繳費20年、保障20年,年繳保險費2,880元。首期以富邦信用卡繳費、續期以金融機構轉帳,享有1% 保費折扣後,實際年繳保險費 2,851元。
保單年度之平均步數與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
保單年度 | |||||
---|---|---|---|---|---|
保單年度 | 1 | 2 | 3 | 4 | 5 |
保額 | |||||
保額 | 200萬 | ||||
平均有效步數 | |||||
平均有效步數 | 6,702 步 |
8,219 步 |
10,345 步 |
12,688 步 |
10,898 步 |
現金回饋(%) | |||||
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比例 | - | 3% | 5% | 10% | 10% |
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 | |||||
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 | - | 86 元 |
144 元 |
288 元 |
288 元 |
…
以此類推(註1)
註1: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給付至第20保單年度。
註2:*當年度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係依前一保單年度之有效健康步數對應之比例而定。
(*本保險商品之保險範圍、詳細給付內容或條件限制,請參閱 保單條款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繳費期間內上傳之當年度有效健康步數(不含最後一個保單年度),如達到下列各款標準之一者,於該保單年度屆滿時本契約有效而被保險人仍生存,且並未致成保單條款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富邦人壽將按其達到標準之最高等級給付「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
「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每一保單年度重新計算:
被保險人上傳之當年度有效健康步數,如未達到上述各款約定標準之一者,本契約當年度即不給付「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
要保人辦理減額繳清保險者,富邦人壽自該保單年度起,不再給付「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富邦人壽按下列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保單條款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富邦人壽按下列約定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富邦人壽依保單條款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其中一項保險金者,不再負本契約各項保險金給付之責。
適用條件 |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且為本國人 |
---|---|
投保年齡 | 20足歲~55歲 (目前富邦人壽未提供自然人憑證認證機制) |
投保金額限制 |
最低保額:50萬元 鈦金會員 ? : 累積最高保額450萬元 白金會員 ? : 累積最高保額225萬元 |
保險年期 | 20年 |
繳費年期 | 20年 |
繳費方式 |
|
保費折扣 |
|
附加附約 | 不得附加附約 |
重要相關權利 | 海外急難救助服務? 海外急難救助服務為富邦人壽無償提供,非保險契約之權利義務,富邦人壽得於必要時修改或終止服務內容。 |
其他 |
|
不保事項 | 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說明 |
繳費年期與保障年期相同。 e起動繳費年期為20年期,意即保障期間為從保單生效日起算20年。
被保險人於約定期間、以富邦人壽網站公告之穿戴裝置,或與公告之接收資料系統相容的其他裝置所記錄之每日步數,經由電子傳輸方式,成功上傳至富邦人壽資料庫之每日健康步數:
以當年度有效健康步數記錄期間最多步數之120 / 150 / 180天,計算平均步數有無達到6,000 / 8,000 / 10,000步,並未限制需上傳之天數。 「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每一保單年度重新計算:
被保險人上傳之當年度有效健康步數,如未達到前項各款約定標準之一者,本契約當年度即不給付「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
要保人辦理減額繳清保險者,富邦人壽自該保單年度起,不再給付「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
e起動網路投保定期壽險所提供的身故或完全失能保障,若因以下情況導致身故或保單條款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富邦人壽將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 詳參閱e起動網路投保定期壽險保單條款。。
由於保險契約大多屬於長期繼續性的契約,投保時應審慎衡量自身需求及繳費能力。要保人可隨時至富邦人壽服務據點 ,提出終止本契約之申請,若要保人保險費已付足達一年以上或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富邦人壽應償付解約金。
1.請至手機e方便網頁下載app。
2.下載後,請點選 說明文件 參考使用方式。
e起動網路投保定期壽險為20年期商品,無須每年續保,只須投保時核保一次後,每年依保單規定繳費則保單持續有效20年,期滿效力終止。
若保戶願意落實或提升自身健康管理,「主動降低」發生理賠的機率,保險公司提供健康管理回饋,例如:保費折減、現金給付等;e起動網路投保定期壽險提供的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為現金給付。
只要在繳費期間內上傳的當年度有效健康步數(請參照Q3說明),且該保單年度屆滿時,本契約有效且被保險人生存,即依條款約定給付;但若已辦理減額繳清者或已致成條款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則不再給付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
繳費年期/保險期間:20年期
預期死亡機率在平均值的一般人。通常是身體健康、沒有過胖或過瘦。
以被保險人投保起日之足歲年齡計算。
為富邦人壽既有客戶(註),指「持有富邦人壽有效保單且保單資料中留有行動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之要保人」
註:富邦人壽既有客戶於網站上申請加入會員或本人親臨櫃台申辦。
為非富邦人壽既有客戶,於網站上申請加入會員。
凡是全體富邦人壽保戶(包含壽險LIFE、團險GROUP、旅行平安險TA、一年期商品MG)如果於海外不幸發生意外傷害或突發性疾病,需要協助時,可立刻利用富邦人壽 +886-2-2345-9292「海外急難救助」專線與客服中心聯絡,我們將立即聯絡海外急難救助公司,並在最快的時間內跟您聯繫,提供最適切且必要的服務。
本辦法適用於被保險人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以外之區域連續不超過180天之旅遊期間內所發生之急難事故。(更多完整內容)
凡是在全台富邦人壽 服務據點 臨櫃申請加入網投會員,或至服務據點進行會員升級,即可利用「自行繳費」方式繳付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