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定幸福

定期壽險

面對未來,風險轉嫁不能等

多一點準備,你的決定改變家人的未來

壽險保障 e家安心

用簡單的心,傳遞無限的愛

商品特色

1

五年期定期壽險

短期責任加重的投保首選,保證續保,最高續保年齡66歲。

五年期定期壽險

2

二十年期定期壽險

保費不隨年齡增長,為打拼族作完整保障規劃。

二十年期定期壽險

3

至70歲屆滿定期壽險

線上投保一次購足到70歲,精打細算的保障規劃。

至70歲屆滿定期壽險

4

人生價值 您來作主

為自己定義價值,為家人提供守護。

人生價值 您來作主

保費試算

性別
生日
民國
繳費年期
保險金額

年繳保費

-
平均每日保費不到 -
  • 保費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依據要/被保險人資料及保障內容進行核保評估。
  • 幣別:新臺幣

您或許也需要

以上內容由富邦人壽提供,相關說明請洽富邦人壽

 

常見問題

規則與條款

投保規則

商品名稱
(商品代號)

商品文號

給付項目

免費申訴電話

看完整內容

保單條款

保險期間

適用條件

投保金額

投保年齡

繳費方式

重要相關權利

不保事項

其他

富邦人壽e定幸福定期壽險(ETC/ETD)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

0809-000-550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且為本國人

(目前富邦人壽網路投保未提供自然人憑證認證機制)

首期保費:信用卡件(線上刷卡)、 網路繳費(轉帳)
續期保費:一般信用卡件、金融機構轉帳件、自行繳費件。

海外急難救助服務
https://www.fubon.com/life/eservice/member/overseas-rescue/overseas-rescue1/
海外急難救助服務為富邦人壽無償提供,非保險契約之權利義務,富邦人壽得於必要時修改或終止服務內容。

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說明
https://www.fubon.com/life/other/03/

客戶須向富邦人壽註冊及身分驗證並取得帳號及密碼後,始得執行網路投保。
該帳號及密碼取得後五年之期間內未再與富邦人壽進行網路投保者,須重新完成身分驗證程序才可繼續執行網路投保。
身故受益人以直系血親、配偶或法定繼承人為限。
相關規定請以富邦人壽投保規則所載及核保作業為準。

保險範圍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身故時之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條款一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保險給付的限制】

本公司依「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或「完全失能保險金的給付」約定給付其中一項保險金者,不再負各項保險金給付之責。

【保險期間與保證續保】

本契約的保險期間以本契約保單首頁上所載期間為準。但保險期間為五年者,於保險期間屆滿時,要保人得交付續保保險費,以逐期使本契約繼續有效,除要保人已申請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保險期間屆滿時有保險單借款未還清、本契約或附加之附約有欠繳保險費(包括經本公司墊繳的保險費)未還清或本契約終止時,本契約不得續保外,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

(本保險商品之保險範圍、詳細給付內容或條件限制,請參閱保單條款)

注意事項

  • 繳費年期/保險期間:5年期

  • 繳費年期/保險期間:20年期

  • 繳費年期/保險期間:至70歲屆滿期

※「富邦人壽e定幸福定期壽險」早期解約對保戶是不利的。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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